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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1-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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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管局起草了《安慶市公管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公開征求意見時間為2021年10月15日至2021年11月15日,意見請發送至電子郵箱(18203181@qq.com)或者書面反饋安慶市公管局交易管理科(龍山路215號,聯系電話5991010、5991008)。
附件:
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通知征求意見稿
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15日
關于進一步規范建筑工程項目招標投標活動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為認真貫徹省政府令第301號《安徽省建筑工程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省政府令第301號)和《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宜政發〔2021〕1號),為深入優化公共資源交易領域營商環境,支持建筑業企業健康發展,現就進一步規范進入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招標投標活動通知如下。
一、優化評標辦法
進入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具有通用技術,性能標準且施工難度不大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原則上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屬于下述情形的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
(一)特大型或技術特別復雜建筑工程施工項目;
(二)建筑工程監理項目;
(三)工程總承包項目;
(四)涉及招商引資的建筑工程項目。
(五)其他可以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建筑工程項目。
二、降低業績設置規模
(一)資格條件業績規模
1.采用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法的建筑工程施工項目,原則上不得設置業績。
2.園林綠化等無行政許可資質要求的項目,特大型或技術特別復雜的項目,資格條件需要設置業績的,業績個數不得超過1個,且業績規模不超過招標項目的50%。
(二)加分條件業績規模
采用綜合評估法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項目,原則上投標人和項目經理業績個數累計不得超過2個,且各業績規模不超過招標項目的50%。
三、優化獎項設置
進入安慶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進行交易的建筑工程施工、監理項目未設立創建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獎目標,最高投標限價中未列入優質優價費用的,不得將投標人、關鍵崗位人員獲得的此類獎項作為資格或加分條件。
建筑工程施工、監理項目設立創建市級以上優質工程獎目標的,可以設置與擬創建獎項相匹配的獎項作為加分條件,獎項個數不得超過1個。
四、鼓勵聯合體方式投標
鼓勵本地企業采用聯合體方式參與施工項目投標。
五、試點實施“評定分離”
落實招標人主體責任,鼓勵支持招標人采取“評定分離”方式確定招標人。在政府投資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招標、施工招標試點“評定分離”,由招標人在評標委員會推薦的合格中標候選人中,依據招標文件中載明的定標方法確定中標人。
六、鼓勵招標人合理劃分標段
鼓勵招標人在合法合規的情況下,合理劃分施工標段,吸引更多市場主體積極參與投標。
七、合同約定風險分擔原則
招標人可根據建筑工程工期等情況,在招標文件合同價款中約定施工項目人工、主要材料調價范圍,合理約定風險分擔原則。
八、其他說明
技術特別復雜的建筑工程項目類別詳見附件。
附件:
技術特別復雜的建筑工程項目類別
相關概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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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術特別復雜工程 |
一、房屋建筑: 1.建筑高度100米及以上、單跨跨度39米及以上、單體建筑面積10萬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物; 2.75米及以上大跨度鋼結構工程; 3.高度120米及以上的高聳構筑物; 4.深度或者高度10米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 5.屬于大型公共建筑的場、地、展館工程,如音樂廳、圖書館、博物館、體育場館、影劇院、候機樓、會展中心、陵園、公墓; 6.采用裝配式等新型技術建設的房屋建筑; 7.學校、醫院、科研、新型基礎設施建設的施工總承包及其專業承包項目; 8.古建筑修繕、保護性建筑工程、文物保護、人文資源保護項目。 二、市政工程: 1.斷面面積超過25平方米及以上或單洞長度1000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 2.單跨45米及以上的城市橋梁; 3.直徑2米及以上的大口徑頂管工程; 4.15萬噸/日及以上污水泵站或雨水泵站; 5.25萬噸/日及以上的給水泵站; 6.城市燃氣、供水、供熱專項工程; 7.長距離輸水隧洞; 8.綜合管廊; 9.深度或者高度10米及以上的深基坑工程; 10.涉鐵路、公路、軌道交通的穿越工程(橋涵、隧道); 11.垃圾處理場。 三、其它工程: 1.軌道交通區間車站主體、軌道鋪設等有特殊專業要求的工程; 2.施工有特殊要求或者采用新技術的其它技術復雜工程; 3.對景觀要求比較高,向公眾開放以游憩為主要功能或以提升城市形象為主要目的,兼有健全生態、美化景觀的綜合作用的園林景觀工程,如綜合性公園、植物園等綠化建設工程,不包括街頭游園、生產綠地、道路防護綠地等綠化建設工程。 4.交通樞紐工程; 5.污水處理、美好鄉村、環保工程采用運營費用占10%及以上的總承包的項目; 6.單項合同估算(概算)價1500萬元及以上的電子與智能化工程。 7.其它經行業主管部門認定或公共資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門同意的技術復雜或重點項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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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注: 1、交通樞紐工程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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